7月20日16時46分,馬坪鎮派出所突然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在馬坪鎮漢孟路附近發生一起矛盾糾紛致人受傷事件。接警后,值班民輔警迅速攜帶執法記錄儀、單警裝備于16時48分抵達現場進行處置。 事發現場,報警人張三(化名)頭部血流不止,并與水果攤老板顏某某還在進行口角爭執,為避免二次沖突,民輔警迅速將二人拉開。在簡單詢問情況后,了解到張三在購買水果時與顏某某產生分歧,顏某某持刀將張三頭部砍傷。為保證傷者安全,民輔警迅速將張三送往醫院包扎治療。 為確保案件的順利偵辦,其中一名民警對現場作案工具菜刀進行取證封存。當他轉身離開時,顏某某突然從側后方沖過來,用重拳襲擊取證民警,導致該民警頭部和右肩部受傷。其情節極為惡劣,行為不容原諒。 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執法人員的合法權益,7月23日,廣水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報請廣水市公安局批準,對涉嫌襲警罪的犯罪嫌疑人顏某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公安機關提醒:以暴力或以實施暴力相威脅的方法阻礙人民警察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涉嫌犯罪。人民警察是法律的執行者、捍衛者,配合人民警察執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置,堅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ㄍㄓ崋T:袁雷 程森林 李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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